下午4点50分,放学回家的5岁女童刚走到单元楼门口,就被五六名戴口罩的陌生人强行塞进一辆私家车。两个多月过去,孩子依然下落不明——而带头抢走孩子的,据警方确认,正是她的亲生母亲。
背景:一段早已破裂的婚姻
江苏宿迁的葛先生与丁女士于2020年4月结婚,婚后一年生下女儿。两人的婚姻没能维持太久:2023年8月,双方在沭阳县民政局协议离婚。离婚时女儿尚不足3岁,据葛先生称,他曾询问丁女士是否有意争取抚养权,对方明确表示不要孩子,双方因此没有对簿公堂。
离婚协议约定,女儿由男方抚养,丁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,并享有探望权。
女儿打出生起就长期由奶奶照顾,和老人更亲。葛先生回忆,离婚后的一两年里,丁女士来探视过七八次,但多数不欢而散——孩子长期不见母亲,一见面就哭着往大人怀里躲,双方为此多次争执甚至报警。而事发前最近一年,丁女士和她的家人没有再出现过,直到6月那场抢娃。
时间线:从抢娃到失联
📌 6月23日上午:多名形迹可疑的男子,出现在女儿就读的幼儿园附近。
📌 6月23日下午4点50分:几名男子从葛先生家单元楼门口强行抱走孩子,塞进一辆等候多时的私家车,快速驶离小区。有邻居上前拉车门阻止,被戴口罩的陌生人推开。
📌 6月23日晚:葛先生报警,警方确认带人抢走孩子的是生母丁女士。对方先是称「上了高速无法折返」,后又改口说带孩子复查眼睛——孩子一岁多因先天性白内障做过手术,需要定期复查——以此为理由拖延,之后直接关机失联。
📌 7月27日:当地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,确认丁女士未经葛先生同意,擅自将孩子接走。
📌 8月14日: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,认定丁女士将孩子强行带走、藏匿,严重侵害了葛先生的监护权,也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,裁定其在收到裁定之日起3日内将孩子送回,否则将视情节面临罚款、拘留乃至刑事责任。
📌 9月1日:法院执行局致电葛先生,称相关材料已移交警方,协查丁女士线索。而就在前一天,8月31日,记者多次拨打丁女士电话,仍处于关机状态。
各方说法:一纸禁令,为什么带不回孩子?
葛先生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但半个多月过去仍无进展。女儿原本9月要升入幼儿园大班,他至今不知道孩子在哪里——「两个多月了,我连孩子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过,甚至不知道她是否安全。」
丁女士一方始终没有公开回应。从8月底至今,她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,记者与警方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。
北京市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,解释了这起案件卡在哪:这类抢夺孩子的事件,公安部门一般不予刑事立案,多按家庭纠纷调解处理——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抢娃常被视为「不当履行监护」,而非犯罪行为。而抚养权是人身权,不能像财产一样强制移交:法院可以裁定「返还孩子」,却不能把孩子当财物强制扣押、转移。一旦孩子被藏匿甚至跨省转移,找人难、定位难,跨省执行的成本极高。
编辑锐评:最难执行的一纸裁定
整个事件最荒诞的地方在于:法律早已站到了父亲这边,裁定写得清清楚楚,可孩子就是找不回来。
藏匿孩子的一方,拖延成本几乎为零——关机、搬家、跨省,就能让一纸禁令悬在空中;而找孩子的一方,要面对的是「不能刑事立案」「不能强制移交」「跨省执行成本高」的连环困境。在这场拉锯战里,最无辜的孩子成了被争抢的「标的物」,而法律能做的,似乎只有一纸又一纸的裁定。
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可这个案子里最无力的一声叹息是:知道孩子在谁手里,却不知道去哪里找。
截至目前
截至发稿(2026年9月4日),法院已于9月1日将材料移交警方协查,孩子仍无下落。葛先生表示会继续跟进,等待警方的协查结果。本文将在有新进展时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