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12点,商场地下一层,一名12岁女生被6名学生围住:扇耳光、扯头发、拳打脚踢,连上衣都被扒掉,还有人举着手机全程录像,转头就把视频发进了群里。
更让舆论炸锅的是后续——警方查明全部施暴者后,却开出了一纸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》:6个孩子都不满14周岁,依法不予处罚。打人的回家了,被打的12岁女孩,至今不敢上学。
有网友忍不住问:年龄,什么时候成了霸凌的「免责金牌」?
当事人是谁:一个开学读六年级的女孩
受害者小郭(化名)是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的一名12岁女生,再过几天就要升入六年级。据红星新闻报道,9月7日,记者在营口市人民医院病房里见到了她:蜷缩在床上,眼神躲闪,母亲陪在身边。
医院诊断显示:头部外伤、颜面软组织挫伤、胸腹部软组织挫伤、左腿软组织挫伤。8月31日入院,9月8日才出院。身体的伤在愈合,但小郭的家人更担心她的心理——住院期间她哭闹不止、喊头痛、睡不着、做噩梦,一闭眼就是当天的画面。家属计划近期带她去沈阳做心理评估和治疗。
起因:一盒烟和一嘴「闲话」
这起围殴不是突然发生的。
据小郭父亲郭先生讲述,事发前,打人者要求女儿帮忙买三盒香烟,小郭只买回一盒,对方因此不满;另一个理由是,为首的佟某某(化名)认为小郭曾在背后说过她坏话。
就为这两件事,8月31日中午,佟某某纠集彭某某、刘某某、张某某、郭昊某某(均为化名)等人,把小郭堵在鲅鱼圈区万隆广场地下一层,拖进楼梯间动手。
时间线复盘
📌 8月31日12时许:小郭在商场地下一层被围堵、拖拽进楼梯间殴打,上衣被扒,王某等人(化名)用手机录像。视频随后被传到群里,小郭的朋友看到后赶来告知家长;等家属赶到商场,人已经全跑了。
📌 报警当天:家属报警,参与此事的学生被通知到案接受调查。郭先生事后了解,当天参与的共6人——4人动手,1人录像,还有1人「扒拉了一下」。
📌 9月1日: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出具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4名动手的学生里,3名12岁、1名13岁,分别来自3所中学,全部不满14周岁。
📌 9月7日:红星新闻记者在病房采访小郭一家,案件细节首次被完整披露。
📌 9月8日:小郭出院。
📌 9月10日:郭先生告诉红星新闻,6名涉事学生中有4名家长已赔礼道歉、答应经济补偿,但另外2名家长态度很差、拒绝道歉——「就等着起诉他们」。
各方怎么说
警方:办理此案的海星派出所李警官坦言,几名打人的学生年龄在12岁至13岁不等,均不满14周岁,已经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,「处理完了」。同时,当地公安已向教育部门发函,要求涉事学校依法开展欺凌认定调查。
教育局:鲅鱼圈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,该局已介入调查,相关学校正在配合,「家长都已经来过了,学校会有一些处理方案」;若查实欺凌行为,将采取家校约谈、校纪惩戒等措施,并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干预。
家属:郭先生最大的诉求是「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孩子一个公道」,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权。
律师:多名法律人士指出,「不予行政处罚」不等于「没有任何处理」——不满14周岁不是免责金牌。一方面,公安机关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,监护人怠于管教的还可能被训诫;对屡教不改的孩子,教育部门经评估可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正教育,校纪处分也不能免除,还会计入成长档案。另一方面,根据民法典,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——小郭的医疗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,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打人学生及录像传播者的监护人索赔。
编辑锐评:退一步是法律,进一步是人心
平心而论,警方的不予处罚决定有法律依据: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,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,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条文是冰冷的,孩子是真实的。
这起事件真正刺痛公众的,是「霸凌低龄化」三个字——打人的、被打的,都是孩子;而年龄,恰好卡在了「想管管不了」的尴尬线上。法律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,本意是保护;但当这份保护落在一群施暴者身上,受害者的委屈就格外刺眼。
年龄可以被法律豁免,但行为造成的伤害,不会自动消失。
截至目前
截至发稿(9月10日),鲅鱼圈区教育局的欺凌认定仍在进行中,家属已明确表示拟提起民事诉讼,修复伤害的路还很长。
这瓜的后续,值得所有人继续盯着——因为下一个被围殴的孩子,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小孩。